在浙江杭州,家庭暴力與婚姻財產糾紛頻發,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涉及一位被迫結婚的女性,婚后長期遭受男方家暴,并面臨價值130萬元房產及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問題。本文結合浙江律師張濤的專業分析,梳理相關法律要點,為類似困境的當事人提供指導。
一、家暴事實的認定與離婚程序
家庭暴力是《反家庭暴力法》明確禁止的行為,構成離婚的法定理由。受害者應首先收集證據,如醫療記錄、報警回執、傷情照片或證人證言,以證明暴力行為的存在。杭州律師張濤指出,在浙江地區,法院對家暴案件高度重視,一旦認定,可加速離婚進程,并可能判處施暴方承擔賠償責任。受害者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,確保自身安全。
二、房產分割的法律原則
本案中,130萬元房產的分割需視具體情況而定。如果房產為婚前個人財產,原則上歸購買方所有;若為婚后共同財產,則需平均分割。張濤律師強調,浙江法院在處理此類糾紛時,會考慮貢獻度、婚姻持續時間及家暴因素。例如,家暴行為可能導致施暴方在分割中少分或不分財產。受害者應提供購房合同、貸款記錄等證據,以明確產權歸屬。
三、孩子撫養權的判定標準
對于子女撫養權,法院以“最有利于孩子成長”為原則。家暴行為是重要考量因素,施暴方通常難以獲得撫養權。張濤律師建議,受害者需提供孩子生活、教育相關的證據,證明自身撫養能力。在浙江司法實踐中,法院還可能判決施暴方支付撫養費,并限制其探視權,以保護孩子身心安全。
四、綜合應對策略
張濤律師提醒,面對家暴離婚案件,當事人應盡早尋求專業法律幫助。在浙江,可通過婦聯、法律援助中心或聘請律師介入,同時注意收集全面證據。對于房產和孩子問題,建議采取協商與訴訟結合的方式,以爭取最優結果。法律為受害者提供了充分保護,關鍵在于主動維權。
通過以上分析,杭州律師張濤的見解為類似案件提供了清晰路徑:家暴不可容忍,房產和孩子問題可通過法律途徑公正解決。在浙江,完善的司法體系確保了弱勢群體的權益,當事人應勇敢邁出第一步,尋求專業支持。